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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系列課程

提供賽前與入圍二階段式之培訓課程,協助團隊備賽與產業連結,以強化團隊之創新提案實戰力。不論你是跨域團隊,或是已具備太空、衛星背景之參賽者,皆歡迎報名參與!

賽前培訓課程

辦理時間:5 - 6 月

課程對象:對太空領域有興趣之團隊

  • 太空探索與商業工作坊:如何在月球建立永續經濟?如何在太空產業嶄露頭角?此次邀請日本 ispace 國際聯盟總監與盧森堡 Odysseus Space 創辦人兼執行長,分享月球任務的特殊需求與限制,以及創業獲得資金支持的實戰經驗!

入選團隊培訓課程

辦理時間:8 - 9 月

課程對象:競賽入圍團隊

  • 高效簡報實戰:協助團隊提案簡報能清晰、邏輯且有說服力地展示說明提案。
  • 英文溝通技巧:提升團隊英語溝通能力和表達技巧,以利決審脫穎而出。
  • 國際太空趨勢分析:邀請國際業者分享太空最新趨勢與產業發展。

  • 課程全程免費,惟名額有限,主辦單位保留審核參與名單之權利。
  • 入團之團隊請務必參與入團培訓課程與交流活動達 8 小時 (含線上與線下),並出席競賽決審及頒獎典禮展示活動。
  •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及終止上述培訓活動各項形式之權利。

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權益事宜(完整內容請見參賽文件下載區)

  1. 若參賽團隊逾期交付、遺失或提供不完整、不合格、或無法閱讀之參賽作品,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將視為無效,將不另行通知參賽團隊且不負任何責任。
  2. 參賽團隊一經報名,即須完成比賽(即參與初審與決審),不得無故棄賽。如因特殊原因需退賽,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或不提供參賽證明、入圍證明及相關獎項、獎品/獎金、獎狀/獎盃等。
  3. 除參賽者能證明自己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參賽者應妥善保管其因本競賽而知悉或持有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及其他協力廠商之相關資訊,非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不得洩漏或交付予任何第三人。
  4. 所有入圍及獲獎獎項皆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調整名額,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為維持競賽公正性和評分需求,主辦單位有權要求複賽入圍隊伍和得獎隊伍提供其詳細原始設計資料文件。
  5. 主辦單位有權力將參賽者之參賽作品(包含影像、影音,及照片等)予以公開發表、重製、公開播送、展示、重新編輯及出版等非商業用途之實施,且參賽者不得對於上述實施要求任何形式之報償。
  6. 參賽者擔保為參賽作品之原著作權人,並同意主辦單位擁有該參賽作品(包含影像、影音、照片等)之公開發表、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新編輯與出版等使用於學術或推廣教育之權利。若 有因該參賽作品而引起智慧財產糾紛、訴訟等,均由參賽者全權負責。
  7.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及其相關參賽作品納為「RunSpace太空創新無限挑戰」人才媒合庫之用。
  8. 凡入圍與獲獎之團隊必須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評選、表揚、補助及媒體採訪報導等工作,並須配合主辦單位進行後續效益追蹤 5 年。
  9. 執行單位將於獲獎名單公布後製作當屆獲獎作品與入圍作品簡介以及相關成果回顧資料,以利對外展示,參賽團隊需配合資料交付。若參賽團隊於期限內逾期交付相關內容,執行單位有權使用團隊於參賽期間繳交之資料,如報名表、報名文件、上傳之作品簡報或影片等進行內容編撰與彙整使用。
  10. 競賽執行期間將不定期辦理線上與線下活動,如競賽說明會、賽前及入圍培訓、交流小聚、頒獎典禮或成果展等,過程將進行錄影及拍攝,其照片及影像將供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進行後續活動推廣、RunSpace太空創新無限挑戰官方網站發布或成果紀錄等使用,參加活動者即表示同意被拍攝。
  11. 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供與繳交之各項資料以及參賽文件內容,均屬實且無侵害他人權益(含智慧財產權)。如有虛假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況,主辦單位將有權索回或不提供參賽證明、入圍證明及獎項、獎品/金與獎狀/獎盃等,且參賽者同意全權負責一切法律責任(如智慧財產糾紛、訴訟等)。
  12. 若參賽作品涉及企業、大專院校實驗室、教授研發資源等智慧財產權,參賽團隊須事先取得相關單位或人士之同意,方可報名參賽。如參賽作品引發智慧財產權相關疑慮或爭議,導致無法公開作品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該團隊之入圍及獲獎資格,並由下一順位團隊遞補。
  13. 參賽作品若有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競賽規則之爭議時,將由評審委員會仲裁,參賽者對於仲裁結果不得異議。
  14.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應歸屬於競賽團隊;為推廣本活動,參賽者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供重製、出版、或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主辦單位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的專輯,以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且參賽者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權利。
  15. 若參賽作品有意申請專利,參賽者應於參賽前主動向智慧財產權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以避免因競賽公開展示而影響作品的新穎性,進而影響專利申請結果。鑒於本競賽為國際性賽事,智慧財產權申請單位涵蓋但不限於臺灣智慧財產局。
  16. 實作組入圍團隊與獲獎團隊,無論是否位於臺灣境內,均須由團隊成員簽署獎金領據,並於指定期限內將紙本正本寄送至執行單位(收件地址:臺灣,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16號19樓),以利獎金撥付作業。逾期未提供或資訊未正確者,將無法領取相關獎金。
  17. 參賽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獎金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應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涉。
  18. 競賽獎金以新臺幣發放予得獎人(或其監護人),並依我國所得稅法規定處理,如得獎人為本國人,依規定申報各類所得;如得獎人非本國人,則須扣繳所得稅:

    • 於本年度於我國境內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將按照給付金額扣繳10%。

    • 於本年度於我國境內居留、停留未滿183天者,將按照給付金額扣繳20%。

  19. 若得獎人位於臺灣境外且無臺幣帳戶,獎金將換匯成美金進行匯款,實際入帳金額依當年度配合銀行規定而定,以當期匯率計算之,相關金融程序衍生之手續費等,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20. 參賽者同意參加本競賽活動即表示其同意遵守本競賽活動辦法,並同意本競賽活動評審團及主辦單位就本競賽活動所為之決定,擁有最終決定權,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辦法之權利。
  21. 參賽者如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之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或其所屬參賽隊伍之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22. 參賽者同意放棄因本競賽而對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及競賽合作單位之任何法律追訴權。
  23.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及企業出題單位保留本參賽規則之修改。